背景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》于2013年6月29日通过,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本法是第一部对各类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做统一、全面规范的法律。它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向科学化、法制化方向迈进了一大步,进入了一个重要历史时期。安全责任 企业为先。本法确立了“企业承担安全主体责任、政府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和社会发挥监督作用”三位一体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新模式,进一步突出特种设备生产、经营、使用单位是安全责任主体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为更好地服务广东省压缩机行业的生产、经营及使用单位,提高压缩机行业生产、经营、使用单位责任人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,以及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。广东省压缩机协会于2013年10月22日在中山举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》培训。
从深圳、广州、佛山等地赶来的压缩机生产、经营单位齐聚中山,近60家企业参加了此次培训。培训班上,通过对真实案例中发生事故原因剖析,强调增强安全意识的重要性及规范操作的必要性。重点对《特种设备安全法》中有关压力容器、压力管道的章节进行详实解读。通过对“安监条例”和“安全法”的对比讲解,加深企业对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正确理解。同时还向与会人员派发了即将实施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》等资料。旨在真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法,保证生产、经营单位为客户提供规范、安全、合法的产品和服务。同时便于企业明晰责任,增强法律意识,通过加强同行业会员企业之间的经营行为,达成自律规约,营造一个规范、有序、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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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省压缩机协会张秘书长宣布会议开始 |
广东省压缩机协会白会长讲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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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》解读 |
特种设备安全法培训班留影 |
广东省压缩机协会
2013-10-24